各乡(镇)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持续“减证便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0〕128号)和《南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南政办〔2020〕69号)要求,现将《政和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