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政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单位主要负责人 | 许云礼 | |||
联系电话 | 0599-3329053 | |||
办公时间 |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 | 主要职责 | 负责人 | |
办公室 |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新闻宣传、 安全保卫等综合性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队伍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城市维护费的计划安排、 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装备购置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谢雄春 0599-3329053 | ||
执法督查股 |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 理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依法行政措施。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负责普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等案件的审核、备案、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对接工作,健全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负责综治、平安建设、双拥共建工作。负责办理信访、效能等投诉件,网上信箱、网络舆情办理及回复。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行使县级管理辖区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以及专业性强的管理执法工作。落实县委、 县政府对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 | 张毅 0599-3379958 | ||
市政维护管理股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公用事业发展规划,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县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抓好行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优质服务,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负责抓好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行业规范化建设,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负责参与县本级城市建设部门市政新建完工设施的管理交接工作。负责抓好所属单位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维护工程和小型专项工程的决算审核、核销工作。收集、整理、汇总所属单位基建维护工程资料,建立健全的基建档案。负责促进所属单位依法按章实施城市公用行业管理。 | 张昌榕 0599-3337616 | ||
城市管理股 | 负责拟订市容市貌管理标准,拟订城区 主次干道街景规划和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工作标准,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检查、考核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街道、社区、单位、乡(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渣土运输、建筑垃圾的集中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城区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城市应急管理,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应急能力。负责构建“智慧城管”工作,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文明城市” 创建工作。 | 李盛平 0599-3379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