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政和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超越,推进新时代新政和建设营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凝聚思想共识,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统一起来,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政和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做为政和发展的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谱写好政和建设的新篇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县高度重视学法工作,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全面规范政府学法活动,将会前学法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规定动作。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营造依法行政的氛围,推动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过程,明确党对法治工作领导的主要内容,做到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并在执行的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达到全民守法的目的。二是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中共政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分解法治政府建设7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督查检查。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县绩效管理、平安建设等综合考评体系中,细化优化考核项目,不断增加分值比重。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上级人民政府、本级人大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采取平时考评及年度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单位案卷;创新督查方式,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聘请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检查。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紧抓好南平市“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落实落细。按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和市中心督查指导意见,整合人社、税务、交警三个分中心和医保、广电、公积金、天然气等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1+N”管理模式,出台《窗口考评办法》《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承诺十条》《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纪律管理十条》《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管理十条》,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持续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制,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窗口、经济开发区代办窗口,并长期派驻3名工作人员负责为本县中小企业及入园投资企业提供审批项目代办服务。二是不断健全信息化运用平台。不断夯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取得成果的同时,继续加大力度完善网上办事与线下政务服务各项功能。结合“政务服务进社区”活动,努力构建“十五分钟政务服务圈”,在行政服务中心、车站、社区等处配备和即将配备24小时E政务一体机12台,实现24小时自助服务。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严格落实“四减”要求和“一件事”套餐服务。2021年,平均材料数3.26件,全市排名2;平均环节数2.28个,全市排名5;平均缩短时限比例91.78%,排名4。好差评率由36.6%提升至71.2%。行政许可“即办事项”占比85.04%,排名1。“跨省通办”服务不断推进。推进与松溪县、庆元县建立政务服务党建联盟,梳理出“跨省通办”事项14类168项,2021年,完成68宗“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工作。
(四)完善决策机制,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职责。针对县政府出台的行政决策和行政文件、文书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核,2021年共审核各类县级文件101份,县政府重大招商协议、合同1份;处理房屋征收、公共安全、教育民生、城市管理、信访复查、容错纠错等各类涉法事务23件。二是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和民法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反馈清理结果。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和备案审查工作。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排查文件共计181份,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目录,并及时更新增减情况。三是加快政务公开步伐。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明确公开的目录、范围、内容和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切实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统一领导、有序推进、内外结合、节俭高效的原则,切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形成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目前,县委、政府、10个乡镇、24个政府部门均聘用了法律顾问并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五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起草制定《法治政和建设规划(2021—2025年)》《政和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和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整合执法力量工作,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指导、监督,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伍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通用法律培训、平台操作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成立法制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强化执法监督力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县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进行全面执法检查督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督查,对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重点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现场检查、文书制作、有无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检查,要求县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及每季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报送备案。三是规范处置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义务,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及时有效提供行政行为合法性佐证材料,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审理。2021年,全县行政复议共收案20件,受案16件,审结16件,其中维持被申请人决定15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1件,不予受理4件,全县行政机关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62件,发生二审行政应诉案件6件,一审、二审共开庭审理5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针对监督工作发现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意见书》4份,提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六)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把宪法学习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培训必修课,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组织开展宪法学习90余次,参加6000人次。二是统筹抓好“八五”普法开展工作。发布重点县直单位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深入宣传服务保障新时代新政和建设新篇章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2021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共接待法律咨询360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230万元。有序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与县公安局联合建立110报警服务平台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联动处置纠纷机制,办理转接矛盾纠纷16件。
二、存在的不足
(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对特色亮点工作的挖掘、总结、提炼还不够,品牌亮点还需进一步塑造培育,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还需要进一步挖掘和塑造。
(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程序瑕疵。在处理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引发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部分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在做出行政行为的程序上存在瑕疵,偏向实体权利而忽视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造成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中可能因程序性工作不到位造成确认违法等负面性判决。
(三)基层法治力量还比较薄弱。县级政府和所属部门法制队伍力量相对较弱,执法和法治队伍的配备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 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改革发展等,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评估工作,为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提供更加科学可靠依据。
(二)推动“八五”普法深入实施。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典》,深入开展法律巡回宣讲活动,全面营造法治政和宣传氛围。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我执法我普法”在线活动。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三)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全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成立“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依法依规引导行政案件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协调化解,从而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降低行政诉讼的败诉风险。三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政和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