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助企纾困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交运〔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申报的政和汽车站补助项目向上级申报,并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审核批复。
一、三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
(一)政和汽车站
该客运站为二级道路客运站,满足2022年6月2日(闽交运〔2022〕13号助企纾困补助政策印发)前一年内持续运营的三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期间按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暂时关停且在疫情缓解后能及时恢复运营。现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省定补助标准,给予补助3.5万元。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周信标
政和县交通运输局 政和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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