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准备举行政和县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和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8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政和县自然资源局2楼开发利用股报名(按报名顺序确定听证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5人)。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政和县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和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
四、听证会时间:2023年4月11日
五、听证会地点:政和县自然资源局3楼会议室
六、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99-3459578
特此公告。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
政和县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和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
一 、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政和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政和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请持听证会报名表(加盖公章)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公民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于2023年4月8日17时前到政和县自然资源局2楼开发利用股报名。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代表。
在举行听证会的3日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23年4月8日17时前到政和县自然资源局2楼开发利用股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 、注意事项:
1、听证会代表由政和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和顺序确定,人员分配将考虑地域、行业、性别等因素,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本区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听证会举办机构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并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申请旁听的单位或个人,按报名时间顺序制定,人数不超过5个,由听证会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4、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政和县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五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员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听证会报名表
申请人 | 性质 | □法人 □公民 □其他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代理人 | 职务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单位主要业务内容(经营范围) | ||||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政和县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和中心城区标定地价更新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请准确、详实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将有关本次听证会的材料送达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