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运维,我县建立政务公开不定期通报制度,具体如下:
一、通报对象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有关直属机构
二、通报内容
(一)出现网络安全和泄密事件;
(二)未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如未按时间频次要求公开、政务信息应公开及时未公开等;
(三)敷衍、应付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四)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未建立或不健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务信息出现表述错误和不规范的;
(五)发布和转载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转载含有错误内容的信息;
(六)部署的政务工作未按要求落实、落实慢;
(七)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通报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通报,通报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
四、结果运用
通报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扣除相应的分数。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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