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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和县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06-06 18:13 来源:政和县教育局 访问量: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 号)《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3〕2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要求,6月5日召开2023年政和县招委会会议,通过《2023年政和县招生工作意见》。现将2023年政和县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政和县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学、特教学校招生计划

 

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县3周岁适龄幼儿(2019.9.1—2020.8.31期间出生)约2540人(其中城区约1520人)。拟计划:

1.县实验幼儿园招4个班120人。

2.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招5个班150人;

3.县第五实验幼儿园招5个班150人;

4.县第六实验幼儿园招6个班180人;

5.同心幼儿园(石屯经济开发区)招4个班120人;

6.九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招15个班450人;

农村完小、教学点开设学前班招收学前教育幼儿60人(其中东平20人,岭腰10人,外屯10人,镇前10人、澄源10人);

其他适龄幼儿由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

(二)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第六实验幼儿园对象与办法:

1.招收对象:年满3周岁(2019.9.1—2020.8.31期间出生),具有城关派出所户籍的幼儿及符合国家、省、市、县招生照顾政策对象的幼儿。

2.招生方式

1)家长选择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对应批次)

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第六实验幼儿园同步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自主选择实幼、二实幼、五实幼、六实幼其中一所园报名。

2)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城关派出所户籍且满一年以上的幼儿(即落户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采取抽签方式录取。

第二批:第一批招生后有空余学位时,再招收年满3周岁具有城关派出所户籍但未满一年的幼儿(即落户时间在2022年9月1日之后),报名人数超过时,采取抽签方式录取。

(注:在抽签过程中,双胞胎按一人一签,如果要捆绑成一个签需在报名时向所报名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

3.招生时间

招生方案公布时间:6月5日—6月18日。

网上登记时间:6月19日—6月25日。

资格审核时间:6月26日—6月30日(含部分审核未通过且有疑议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公示时间:7月1日。

抽签时间:7月5日。

抽签结果公示时间:7月5日。

4.报名要求

1)招生报名通过“入学一件事”网上系统进行。家长通过实名认证登录“南平e政务”平台——选择区(县)——选择学段——选择批次——选择幼儿园——填写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户口薄中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健康体检证明)——提交。

2)学校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审核未通过且有疑议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

(三)同心幼儿园对象与办法

1.招收对象

石屯工业园区及校园周边年满3周岁(2019.9.1—2020.8.31期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办法

招生方案公布时间:6月15日—6月18日。

登记时间:6月19日—7月4日。

录取公示时间:7月5日。

 

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全县小学招生计划

全县适龄儿童摸底数约2380人,其中城区适龄儿童约 1440人。城区的实小、南小、星小、二实小、元峰小学共招生1426人。

开来实验学校招收1个班30人;其它各乡镇中心小学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

(二)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1.城区小学:实验小学招收7个班322人;南门小学招收8个班368人;星溪小学招收5个班230人;第二实验小学招收5个班230人;元峰小学招收6个班276人;同心小学招3个班138人。

2.政和县开来实验学校一年级面向全县招收1个班30人。

(三)乡镇中心小学招生计划

各乡镇中心小学、村完小、教学点接收片区内(含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其中林屯小学招收2个班92人;稻香小学招收1个班46人;官湖小学招收1个班46人。

(四)小学招生对象和办法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2.城区学校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招生:户籍优先;房产其次;有空余学位再安排随迁子女。

3.同心小学、开来实验学校可接收全县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

4.各乡镇中心小学、村完小、教学点接收片区内(含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其中林屯小学、稻香小学、官湖小学招收在星溪乡辖区范围居住的学龄儿童后,空余学位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城区招生片区的划定

1)实验小学、元峰小学片区:按往年划分的实小及元峰小学片区,家长按意愿自由选择片区内学校报名,当一所学校片区生源报名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房产的排序方式进行抽签,将超出学位的学生调整至同片区内另一所学校,另一所学校再根据学位按序落实。

2)南门小学片区:按往年划分的南小片区。

3)星溪小学、第二实小片区:按往年划分的星小及二实小片区。方法同(1)。

4)开来实验学校:面向全县范围内招生,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自主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招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抽签方式招收;对未被招收的学生,回原所属片区学校就读。

(城区学校具体片区划分见附件。实小、元峰小学的片区生可自愿调剂到南门小学、星溪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6.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学校按以下顺序批次招生,若某批次招生对象不满,有空余学位时,再依次放宽到下一批次,当到某个批次符合条件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时,进行公开抽签招满为止(双胞胎抽签办法参照幼儿园规定)。

第一批:具有本片区户籍且满1年的学生(即落户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

第二批:具有本片区户籍但不满1年的学生(即落户时间在2022年9月1日之后);以及父母一方(包括祖父、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有本片区户籍的学生;以及符合招生照顾政策对象的子女。

第三批:具有本片区房产证且满1年的对象子女(即办证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仅限父母房产);

第四批:具有本片区房产证但不满1年的对象子女(即办证时间在2022年9月1日之后,仅限父母房产);

第五批:购房手续齐全(县不动产权局有备案),但房产证尚未取得的对象子女(仅限父母房产)。

第六批:招收在本区域居住,无本片区户籍、无本片区房产的随迁子女。

2)城区小学和开来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程序

根据《南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入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教基〔2021〕39号)精神,招生报名通过“入学一件事”网上系统进行,家长实名认证登录“南平e政务”平台——区(县)——选择学段——选择批次——选择学校——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户籍生提供户口本中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房产生提供房产证或房产信息证明、户口本中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提交。

学校按批次进行审核(对部分审核未通过且有疑议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公示资格审核结果——公布空余学位

7.招生时间

1)城区五所小学:

招生方案公布时间:6月5日—6月18日。

网上登记时间:6月19日—6月25日。

学校审核时间:6月26日—30日(对部分审核未通过且有疑议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公示时间:7月1日。

2)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收随迁子女:

学校公布空余学位时间:7月3日。

家长选择学校报名时间:7月5日—7日。

学校抽签时间:7月8日(其中开来实验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抽签时间安排在7月1日)。

(注:待学校空余学位公布后,随迁子女提供户口本、社区居住证明选择学校进行线下登记,登记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一次性录取,当登记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采取线下方式抽签)。

3)星溪中心小学报名时间:

片区内学生7月1日—7月7日。

片区外学生 7月8日—7月10日。

4)同心小学报名时间:

片区内学生7月8日—10日。

片区外学生8月28日—29日。

5)乡镇各小学报名时间:8月28日—29日。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一)特教学校招生

1.招收规模:招2个班,共24人。

2.招生对象:持有智力、自闭、多重等残疾证的6一14周岁,且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

(注:盲、聋、哑儿童建议到建瓯盲聋哑学校就读。)

3.招生时间

预登记时间:6月25日—6月30日。

报名时间:8月28日—8月29日。

4.提供材料:残疾证。

5.报名地点:政和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其他特殊群体招生

各校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坚持分类安置,经评估认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

 

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请查看文末附件

 

 

政和县2023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

 

初中七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县摸底2023年6月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小升初)2764人,其中城区1550人。招生计划安排如下:

1.政和一中招生控制数200人(4个班);

2.政和二中招生控制数500人(10个班);

3.政和三中招生控制数940人(19个班,含扬帆班1个班);

4.农村中学:石屯中学计划招生350人,设7个班;东平中学计划招生200人,设4个班;铁山中学计划招生300人,设6个班;镇前中学计划招收生150人,设3个班;澄源中学计划招生100人,设2个班;杨源中学计划招生50人,设1个班;外屯中学计划招生50人,设1个班。

5.开来实验学校(民办)七年级计划招生236人

(二)招生对象

1.政和一中招生对象为:

1)具有政和县城关户籍(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城关户籍,以城关派出所公章为准)的小学毕业生。

2)省市有关部门与政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照顾对象的子女。

2.政和二中招生对象为:

1)原二中片区的小升初户籍生;

2)星溪乡东片(即东峰村、东山村、念山村、富美村、星溪茶场、稻香社区)的户籍生;

3)符合招生照顾政策对象的子女和执有原二中本片区房产的人员子女。

3.政和三中的招生对象为:

1)原三中片区的小升初户籍生;

2)星溪乡除二中招收的东片以外的小升初户籍生;

3)符合招生照顾政策对象的子女和执有原三中片区房产的人员子女;

4)城区小学、星溪中心小学就读的小升初随迁子女对象。

4.政和二中、政和三中两所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严禁学校跨片招生

(三)招生办法

1.根据《南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入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教基〔2021〕39号)精神,今年城区七年级(含民办校)招生报名通过“入学一件事”网上系统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南平e政务”平台——区(县)——选择学段——选择批次——选择学校——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户籍生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房产生提供房产证或房产信息证明、户口本中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就读城区、星溪中心小学但户籍不在政和三中片区的小学毕业生报读政和三中需上传户口本中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提交。

2.政和一中(初中)招生录取方式:

由于政和一中初中招生为大片区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抽签方式录取;对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所属片区初中校就读。

3.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方式:

开来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本校小升初学生可通过“入学一件事”网上系统自愿报名直升录取初中七年级;本校小学直升人数少于计划数部分学位面向全县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抽签方式录取;对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所属片区公办学校就读。

4.若上级批复同意政和三中扬帆班继续办班,招生方案另行制定,公布后执行。

(四)招生时间

1.政和一中:

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2日。

资格审核时间:7月3日至7月7日。

抽签时间:7月9日(报名总数超过计划数时执行)。

确定招收名单时间:7月9日。

公示时间:7月10日至14日。

2.政和二中、政和三中:

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12日。

资格审核时间:7月13日至16日(审核未通过且有疑议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填报一中、开来实验学校未被抽中的学生补报名)。

确定招收名单时间:7月18日。

公示时间:7月19至23日。

3.我县户籍,小学在外县就读的小升初对象需回原籍就读七年级的学生。符合一中、二中、三中片区招生条件的学生通过“入学一件事”网上系统报名,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属各乡镇初中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同各地小升初学生同步。

4.开来实验学校:

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9日(18:00前)。

公布报名学生总数时间:7月10日。

抽签时间:7月11日(报名总数超过计划数时执行)。

确定招收名单时间:7月12日

 

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必须在招生开始前提供照顾政策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报教育局审验后,参与抽签或安排相应学校就读(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必须在各批次招生报名时间之前向教育局中、初教股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一)军人子女。根据《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1.本县区域内烈士子女按照其意愿安排学校就读;2.本县区域内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应当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小学或中学就读;3.驻边防、海岛、高山等艰苦地区的部队,舰(船)艇部队服役的或者立二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其子女需到本县就读的,给予优先安排学校就读;4.现役军人(含消防救援队干部和消防员,武装部军人)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随迁转学的,及时办理手续。提供有关证件及县人武部证明材料等予以办理。

(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四级以上)公安民警子女。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或中学就读。提供有关证件及县公安局有关证明材料予以办理。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公办小学或初中就读。提供有关证件及县人社局或县台办有关证明材料予以办理。

(四)孤儿、省市县级以上表彰认定见义勇为人员直系子女、孙子、孙女。安排到城区有学位公办小学或初中就读。提供有关证件和县民政局等有关单位证明材料予以办理。

(五)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因工作调动,其子女不能在户籍地就读且非我县片区生,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小学或初中就读。提供工作调令、单位编制卡及有关户籍证明材料。

凡符合以上(三)、(四)、(五)点政策照顾对象的子女,学前教育(幼儿园)阶段按照“具有城关派出所户籍一年以上的幼儿”同等条件执行。

(六)重点企业经营者子女

1.县内企业经营者、高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享受教育政策优惠待遇。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年纳税25万元(含)至50万元的企业,给予其法人子女安排城区学校入学;对年纳税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企业,另增加企业副总1人子女到城区学校入学;对年纳税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再增加企业高管1人子女到城区学校入学,其他高管子女享受县招委会制定的招生优惠政策。重点企业经营的法人、企业副总、企业高管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入库税款含免抵调税)、最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最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证明。

2.根据政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第4次)、中国农批·中国(政和)白茶城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白茶城相关学生享受教育政策优惠待遇为:初中划入政和三中,小学划入星溪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片区。凭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下列方式入学:执有白茶城二期房产的人员子女,提供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信息证明、户口本在指定学校报名;入驻企业法人子女持企业营业执照、店铺租赁及租金缴交证明、户口本在指定片区内入学;中国白茶城运营公司(政和茶业有限公司)正式工作人员子女,持相关证明由招委会确认后予以录取。

3.电商园入驻企业及其它招商引资政策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中共政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5〕16号)文件执行。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后台交易数据资料、电商办证明等材料。

4.上述三点招生照顾政策,属于小学阶段的对象安排至除实验小学外的相应学校,属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列入除实验幼儿园外的幼儿园参与抽签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一)转学规定

1.为了控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城区学校只限接收在外县市和本县乡镇学校就读的城区户籍学生转入,并视学校学位情况确定转入学校。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对象学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的,统一由县教育局按照顾对象类别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按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城区区域内各中学、各小学之间禁止相互转学。

(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 号)民办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减少生源转学流动,原则上录取后不再转学

 

注: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请查看文末附件

 

 

 政和县2023年秋季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县初中九年级应届毕业生2742人,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原则,根据南平市教育局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政和一中招生500人(其中定向生250人),政和二中招生450人,正和外国语学校招生700人(面向政和县招生500人,面向建瓯市招生200人)。

2.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政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245人:计算机应用80人;幼儿保育5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35人;工艺品设计与制作35人;茶艺与茶营销45人。

五年专及县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生按南平市招生指南自行填报志愿,由招生学校录取。

(二)报名条件

1.户籍或学籍在本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原毕业学籍在本县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2.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3.以下对象不得报名:高中阶段的在校生;被职业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年限未满者;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等 13 门科目。

(四)学科分值

2023年中考总分分值为800分。

1.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2.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3.以下6科均以卷面分数100分按下列各科分值比例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物理按90%计入,满分90分;化学按60%计入,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按50%计入,满分各50分;地理、生物各按30%计入,满分各30分。

(五)学科等级规定

1.各科根据原始成绩以县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 A、B、C、D、E。原则上每个科目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D、E等级共20%);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过5%。鉴于体育与健康学科特点及技能考试特征要求,该科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24分)及以上,或辖区内本学科考生成绩在报考总人数95%以内的,确定为D等级或以上等级。

2.因休学原因转入2020级的初中学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其已获得的地理、生物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30%折算,并划定A、B、C、D、E五个等级计入2023年中招录取总分和等级。

3.2022年地理、生物2个科目考试成绩达不到D级的学生(2020级初中学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但不替换原学考成绩进行折分,重考通过的仅认定为D等级。往届生的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依其原毕业学校考查考试成绩认定,并由原学校提供;考查考试成绩未达合格(D级)的,需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学校或统一组织安排一次补考,如达到合格(D级)及以上并仅以D级认定、记载和上传。 

4.因省外转入等原因2022年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科目统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参加今年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数30%折算并划定A、B、C、D、E五个等级记载。从省内其他地区转入我市的学生,按转出地中招管理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证明认定成绩和等级。

5.各科考试成绩和等级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许核分或核等级,但不查卷。

(六)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

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28日8:00—7月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所有志愿不允许修改。2023年起,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学校不再组织线上志愿补报。

2.志愿设置

1)提前批:南平一中武夷新区高中部及其他经审批允许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学校列入提前批。

2)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报政和一中;第三志愿至第八志愿填报本县其他高中和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资格的学校。

3)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需面试院校)设六个志愿。

4)第三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技工学校)设八个志愿。

3.有关要求

1)2023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分设高中志愿与职业院校两类志愿进行填报。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报其他高中学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录取。

2)凡报考需通过面试录取高职院校和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在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面试)志愿栏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与依据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高中阶段招生的投挡分由“文考总分”和“照顾分”相加组成。

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及以上;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成绩和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均为D级及以上。

2)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继续推行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政和一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的比例不少于50%。2024年比例提高到不少于60%,2025年比例提高到不少于70%。

3)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全市中考总分在第65%位学生的分数。

4)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办高中学校只能录取在本县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录取未在本县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的考生,更不允许招收线下生。

5)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生源学籍不允许寄存到其它高中学校。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定向生指标招生政策照顾,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32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及以上;

②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成绩和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均为D级(含D级)以上。

3.政和一中定向生录取办法

1)定向生名额分配:以三年前初中校实际录取新生人数和初中阶段转入(仅一次转学)学籍满二年及以上的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下达(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三年前录取新生人数则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

2)定向生资格认定:

根据《2022年政和县招生考试工作意见》(政招委〔2022〕1号)规定,享受定向生资格的学生为:初中三个学年均须在同一学校“人籍一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县外和本县校际间中途正常手续转入,必须是转入户籍地,在转入学校“人籍一致”连续满两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2024年起,定向生资格生为初中三个学年均须在同一学校“人籍一致”,且实际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录取办法:

①被政和一中统招录取的人数,不占该校定向生指标数。

②满足政和一中统招录取条件,中考投档分不低于政和一中统招线下50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按各校具备享受定向生资格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③学校若未完成定向生招生指标,剩余的定向招生指标收归全县统筹,按政和一中统招录取条件从全县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④定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政和一中统招录取结束后,政和二中及正和外国语学校高中录取之前进行。

4.录取工作说明

1)实行统一招生平台录取。南平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全市集中统一录取(含民办高中),并通过全市中考中招报名录取统一管理平台,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民办普通高中若线上生源不足,允许线下招收未被南平市普通高中录取的,且在当年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学生,但不允许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未填报某个批次志愿的考生,均视为放弃该批次的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分数并列录取。如中考录取最低分数并列且线上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录取顺序为: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地理、生物10科总分高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4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数学2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3)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政和县招生办提交放弃申请报告,汇总后统一上报南平市基教中心。

5.鼓励政和一中开展多样化办学改革,具体由学校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和制定方案。

(八)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类学校录取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九)照顾政策与说明

1.按照《关于下发2021年起南平市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政策方案的通知》(南招委〔2021〕3号)文件规定和办理流程规范组织实施。

2.享受和办理照顾政策说明

1)享受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政策的对象,仅限于应届初中毕业生。

2)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以量化方式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3)考生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4)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提供相关原始证明,经县级有关行政部门确认签字盖章,由学校汇总公示后,“注意录取”花名册按上级规定时间送县考试中心,有关证明材料由审核部门备存。

5)少体校及备战第十七届省运会学生按照《关于加强少体校及备战第十七届省运会学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16号)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高中校当年统招计划。

 


附件: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一、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一)实验小学、元峰小学片区

1.下药片区;

2.北大街党校以东至鹤都岭坡头以西(含东方美华小区);

3.胜利街346号以东、295号以东;

4.文明路17号以东;

5.下药水南中路县疾控中心以东;

6.政府宿舍;

7.姜屯路46号止。

(二)南门小学片区

1.北大街党校至水电局(北大路69号、熊山弄25号以东);

2.胜利街卢厝坑弄以西,上坑弄(1号—3号、18号、20号、23号—24号、27号、31号)以东;

3.文明路16号至前街82号;

4.下药水南中路县疾控中心以西;

5.南门片区(南庄)。

(三)星溪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片区

1.北大街58号以西,熊山弄(天堂弄)1—24号、26—29号以西;

2.胜利街上坑弄(4号—17号、19号、21号—22号、25号—26号、28号—30号及32号以上)以西;

3.前街81号以西;

4.渡头洋片区;

5.西门加油站以西,二级路(含户口本上住址在此范围内的城关派出所户籍学龄儿童);

6.星溪林场、暗桥村、梅坡村。

二、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一)二中、三中招生片区划分为:城关派出所户籍区以天堂巷、上坑弄、南大街(南大街门牌号截止至77号,以东为二中招生片,以西为三中招生片)、南庄路、新南庄路为中线(二中片截止421号,三中片截止418号),东向为二中招生片,西向为政和三中招生片。政和二中招生片东向至鹤都岭坡头止,东南向至姜屯路46号止。政和三中片西向至与石屯交界外止,另加星溪乡的户籍生(星溪乡东片区,即东峰村、东山村、念山村、富美村、星溪茶场、稻香茶场的户籍生划入政和二中招生片区)。

(二)城郊场矿企业子女户籍为城关派出所的,参照以上规定执行,东面为二中招生片,西面为三中招生片。

其中挂靠户口居住地在星溪河以南且在县图书馆以东的学生安排县政和二中就读,但户籍需取得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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