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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选房方案
2023-06-13 15:39 来源: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为加快我保障性住房分配步伐,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 加快配租配租步伐的通知》(闽政办〔2012〕196号)、《福建省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流程》(闽保障房〔2014〕6号)、《南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规定》(南政办〔202027号)及《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和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人办〔202171)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对象

政和县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下同)分配对象包括:经2023年部门联审保障资格认定后具有资格并纳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轮候人员。

二、分配房源

拟配租的保障房源数量为10套,其中:两房型住宅7套,一房型住宅3套。

本批次保障房源集中分配选房。选房完成后,保障对象家庭应及时签订合同,符合廉租保障的对象家庭按廉租租金标准缴交租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对象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如已选房的保障家庭放弃承租的,即视同自愿放弃住房保障资格,此后三周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三、选房方式

本批次选房采取现场抽签方式选房。共有四类保障家庭参与选房:符合廉租保障多人家庭、符合廉租保障单人家庭、符合公租保障多人家庭、符合公租保障单人家庭。保障对象为多人家庭的原则上抽选两房型住宅,保障对象为单人家庭的原则上抽选一房型住宅;在保障对象多人家庭完成选房后,剩余的两房型住宅可合并至一房型住宅房源中,供保障对象单人家庭选房。选房顺序:首先安排符合廉租保障多人家庭进行选房;其次安排符合公租保障多人家庭进行选房;第三安排符合廉租保障单人家庭进行选房;最后安排符合公租保障单人家庭进行选房。

其他选房具体方式详见政和县2023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选房操作规则和选房流程(见附件)。

四、配租价格

按照相关文件确定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五、选房时间、地点

1、选房时间:初定2023年6月21日上午9:30,以电话通知为准。到时未按时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保障房资格。

2、选房地点: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10楼会议室(地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3、按正式通知的时间地点举行选房仪式。由政和县住建局派遣一名监督员及相关社区工作人员与现场家庭代表共同监督,选房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有关规定

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合同签订、物业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等按照《南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规定》(南政办〔2020〕27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选房方案由政和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政和县2023年第一批次保障性住房配租选房操作规则

    2.政和县2023年第一批次保障性住房配选房工作流程

    3.可配租房源清单

  

附件1.政和县2023年第一批次保障性住房配租选房操作规则

附件2.政和县2023年第一批次保障性住房分配选房工作流程

附件3.可配租房源清单

                            

                                                                         政和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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