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根据《中共政和县委 政和县人民政府印发〈政和县关于实施“一统二引三聚合”行动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的通知》(政委发〔2023〕2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评选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20名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并颁发证书。
二、评选对象
“新农人”是指具有或掌握新理念、新思维、新方法、新技能、新渠道、新组织形式,从事或服务农业农村发展,能够在“三农”领域发挥积极作用的各界人士。
从产业链条上看,涉及农产品种养殖、初加工、经营、销售、仓储流通,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乡村旅游等。
从人员身份上看,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乡村创业能人、乡村人气主播、乡村电商团队、返乡大学生、返乡退伍军人、返乡离退休干部(职工)、专家团队等。
三、评选条件
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
(五)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显著;
(六)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
(七)含自身往上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出生地或籍贯地在政和;
(八)三年以内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没有列入征信黑名单;
(九)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种养殖(一产)方面:规模化种植上,包括粮食作物类(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类(茶叶、毛竹、蔬菜、烟叶、中药材、花卉、苗木等),水果类(葡萄、草莓、蓝莓、百香果、猕猴桃、柑橘、脐橙、锥栗等),食用菌类(木耳、香菇、大球盖菇、竹荪等),年产值30万元以上;规模化养殖上,包括畜禽类(生猪、肉鸡、鸭、鹅等),水产类(池塘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其他水面养殖等),年产值30万元以上。
2. 农产品(二产)初加工方面:有固定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3. 农产品(三产)流通服务方面:从事农产品流通,有固定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人气主播、电商团队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从事农产品(工艺品)仓储物流、包装等,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4. 其他方面:从事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建乡创等,有固定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或获评县级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农村领域非遗传承人。
四、评选程序
(一)动员。通过“政和时空”微信公众号、政和电视台等县级融媒体平台公示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评选活动方案,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推荐工作。(7月1日—7月31日)
(二)报名。参评人前往产业所在乡镇(街道)报名,参评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能认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业绩、奖励、表彰、发表论文等相关材料(具体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材料),填写《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评选活动报名表》,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500字)。(8月1日—8月10日)
(三)初评。各乡镇(街道)初评,采取审阅材料、集中评议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在《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评选活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评选推荐人选3-4名。(8月11日—8月31日)
(四)复评。县级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人员组成的评委会,对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复评,将评选结果在政务公开网、“政和时空”微信公众号、政和电视台等县级融媒体平台公示。(9月1日—9月15日)
(五)公布。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正式发布20名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名单,并颁发证书。(9月16日—9月23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倡导正能量。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社团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评选工作的意义、标准和流程等信息,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为评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规范流程,保证公开透明。在推荐过程中,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筛选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要从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素养和联农带农等方面综合评估,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质量。
(三)培育典型,实现长效发展。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社团组织)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和县最美“新农人”培养和激励机制,善于挖掘潜力、培养人才,以政和县最美“新农人”的事迹引领全县广大农民朋友、农村群体迈上共同富裕之路。
附件
政和县首届最美“新农人”评选活动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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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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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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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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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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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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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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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主要从个人基本情况、从业规模或业绩、经济和社会效益、带动效应、遵纪守法等五方面介绍参选人的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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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奖励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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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 (街道)意见 |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中共政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
中共政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