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政和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被征地农民生活成本相适应,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组织召开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8月17日下午15:30
二、听证会地点:政和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各界对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18:00(正常工作日)
五、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听证会,有意参加者向政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本次听证会拟定其他单位参会代表如下:
(1)特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村民代表2名。
(2)相关单位: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发改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林业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分管领导。
(3)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3、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交《听证会申请表》,经举办单位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熟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提前了解、熟悉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相关资料,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599-3332902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文化程度 | 年 龄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简要工作经历 | |||||||
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交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