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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召开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2023-07-17 09:08 来源: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为使政和县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被征地农民生活成本相适应,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组织召开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8月17日下午15:30

二、听证会地点:政和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各界对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0日18:00(正常工作日)

五、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听证会,有意参加者向政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本次听证会拟定其他单位参会代表如下:

(1)特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村民代表2名。

(2)相关单位: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发改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林业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分管领导。

(3)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3、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交《听证会申请表》,经举办单位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熟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提前了解、熟悉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相关资料,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599-3332902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 
文化程度 年  龄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简要工作经历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政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交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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