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和县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政委人才〔2021〕2号)相关规定,经研究,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租房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1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接待(来信投递)地址:政和县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99—3332628。
附件:政和县享受人才租房补助对象名单
中共政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附件
政和县享受人才租房补助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籍贯 | 到政和 工作时间 | 工作单位 | 毕业院校、专业 | 学历 | 补助标准 | 补助起止 时间 | 备注 |
1 | 程东明 | 福建泉州 | 2015.07 | 县委办 | 福建农林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 本科 | 300元/月 | 2022.12--20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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