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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两节消防安全提示发布
2023-09-27 20:42 来源:政和消防大队 访问量: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全县大型群众聚集性活动增多,旅游、住宿、购物、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景区人员聚集,物流集中,火灾风险加大。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中秋、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在欢度佳节的同时,更要注意消防安全。

社会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确保遇有险情迅速处置。

企事业单位应落实重点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依法依规举办各类民俗、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人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场所要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固有宣传设施对游客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餐饮场所要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方案;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使用50KG以上或气瓶组的餐饮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设立专用气瓶间。

居民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在阳台、楼道、楼梯堆放可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非法改装电动车、“人车同屋”“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教育孩子不玩火,外出做到“三清三关”。

严禁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不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严格控制点火源,对易产生电火花、静电积聚的部位要加强巡查。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控,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驾车外出,提前检查车辆的油路、电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不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行车时主动避让消防救援车辆,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进入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

旅游过程中时刻注意防火。在景点、森林公园等地点游玩时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能随意丢烟头,不在山林中使用明火野炊,不在景区乱停放车辆以免堵塞消防车通道。遇到火灾时,应及时拨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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