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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3-10-07 16:06 来源: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各股、所、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政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要求,在综合各部门拟定的年度抽查计划的基础上,制定《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目标,提高效率

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要求,2023年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总次数不少于2次,总比例不低于2022年末我县市场主体实有数的3%(其中,企业和个体抽查总比例应分别不低于3%,含省局、市局部署的抽查任务)。并视上级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各部门要对照抽查比例目标要求,统一部署安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把握进度,推进工作。一是对由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发起的抽查任务,各部门要认真按要求完成抽查;二是对各部门自行上报的抽查任务要按时组织实施,确保所有列入计划的抽查任务都按时完成;三是对重点监管行业实行全覆盖,要在完成抽查计划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其余监管任务;四是对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的监管风险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等未列入抽查计划的,可以由各部门发起组织临时性双随机抽查;五是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与本局相关业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组织发起抽查检查任务,推动实现“双随机”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六是各部门在抓好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管效能

(一)信用分类促监管。将随机抽查与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比例和频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实施差异化抽查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靶向性、精准性。

(二)突出重点强监管。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效能,稳定市场秩序,守住安全监管底线。

(三)探索创新提效能。及时关注市场监管的发展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判市场趋势,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手段;要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四)信息公示推共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以下称“公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抽查检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和“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录入并通过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共治。对通过自有系统开展抽查检查的,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公示系统归集,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各部门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把握进度,强化措施,列入《2023年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的任务必须按计划完成且在今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并将抽查结果应公示尽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中。

三、加强组织协调,按时报送情况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部署要求,把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探索创新的重点,集思广益、大胆探索、认真实践,力争在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提高联合抽查的针对性、时效性。要注重总结提炼,充分挖掘好做法、新经验,不断争先创优,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各部门要统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与跨部门联合抽查和“1+X”专项督查同步部署落实要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典型案例宣传,要强化执法检查保障,统一调度,整合监管资源,形成抽查合力。各部门请于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抽查工作情况,报送局信用监督管理股,以便统一汇总上报。

附件: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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