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主本人前来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2、非车主本人前来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
二、因车辆现场被 查扣前来处理的:
1、车辆有悬挂号牌的。当事人需携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 措施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驾驶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有效保险单原件。当事人必须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
2、车辆未悬挂号牌的。当事人需携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发票上必须有填写完整车架号、动力号、车行盖章)原件。当事人必需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
处罚前先到交警大队车驾管窗口办理车辆挂牌手续。
三、现场开 具违法处处理书前来处理的:
当事人需携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当事人必须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
以上材料均要备齐。
四、政府行政服务 大厅交通违法处理服务指南:
1、请到导办台取号机上排队取号。
2、取完号后,前往等候区,等待(51、 52) 窗口叫号。
3、违法处理时,窗口给出处罚决定书,前去缴纳罚款,缴款方式有:下载交管12123APP、二维码支付。
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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