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二、审批条件或标准:
求职与就业: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求职。
三、办理程序:1、登记 2、匹配 3、推荐
四、申报材料:
劳动者求职时: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一份。
五、法定时限:无
六、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无
业务咨询电话:0599-3326009
投诉电话:0599-332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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