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级运营收益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4〕5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改〔2017〕10号)文件规定,我县共有40个脱贫村列入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现将2022年度市级运营投资收益资金222701元(扣税)平均分配给相关试点村(详见附件),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附件:2022年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级运营收益资金分配表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0天(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5日)
公示位置:在政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公告栏上同时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
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9—3335990 3326305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9—3321180
地 址:政和县中元路93号
邮 编:353600
电子邮箱:fjzhnyj@163.com
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或书面、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反映。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