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
(本表数据已经市统计局初步反馈)
注:1.公共财政总支出由县财政局提供、用电量由县电力公司提供,其他数据均由市统计局反馈;
2. 由于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规模以上工业和投资总量指标暂不对外公布;
3.2024年起,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由市统计局统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