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民营经济强省强市战略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我市企业合同履约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局拟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在南平市市场监管局领导下,由市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局有关科室配合,组织开展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是2021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南平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并已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的企业。
(二)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若申报,须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并参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
备注:有计划申报 2022-2023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应是连续两届(含本届)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公示的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 2013年 1月 1日之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本届市局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22-2023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申报要等省局文件发布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始申报。
三、评价标准(2022-2023年度)(100分)
(一)合同信用管理状况(15分)。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1.企业重视合同信用管理,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合同信用工作(2分);
2.企业有专门的合同信用管理人员,且经过专门合同法规及业务培训(3分);
3.企业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部门相关岗位责任明确,有健全的合同信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委托授权、签订审批、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信用风险评估、信用档案管理等制度。(10分)
(二)合同行为状况(15分)。企业规范签订合同,落实合同履行过程管理,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1.企业依法订立的合同条款规范、授权明确、手续完备;(4分)
2.企业落实合同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履约过程及档案管理;(4分)
3.企业落实合同风险防范机制;(2分)
4.企业积极使用行业合同示范文本或参考合同文本;(2分)
5.企业使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3分)
(三)合同履约状况(17分)。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1.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变更事由,与对方当事人及时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3分)
2.企业无恶意违约行为,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造成违约,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4分)
3.企业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5分)
4.企业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5分)
(四)企业经营和品牌状况(13分)。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效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1.企业的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效益;(3分)
2.企业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4分)
3.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分)
4.企业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有规范的管理制度。(3分)
(五)社会信誉状况(40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1.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政府或社会组织的表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7分)
2.企业在法院、工信(清欠办)、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人行、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无失信记录(25分)。
3.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未被投诉、举报,或虽被投诉、举报但经查实违法事实不存在(8分)。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时间:2024年 4月至 2024年7月。
(二)工作程序:
1.通告与报名(4月23日—5月10日):在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开展此项工作的通告,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初选审核(5月11日—5月31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报名的企业进行材料初审,并将初选企业名单征求当地法院、工信(清欠办)、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应急、金融监管、人行、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通过信用评价,形成初选企业名单并填写《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附件1),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加盖公章,随企业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
3.复核审定(6月1日—6月15日):综合各相关业务科室意见,对有异议的企业进行复核、甄别、筛选,形成“初选公示企业名单”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后,进入公示阶段。
4.初选公示(6月16日—6月23日):将“初选公示企业名单”在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初选公示。
5.正式公告(7月上旬):将初选公示中无异议的企业拟定为“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予以公告。
6.发放证书(7月中下旬):为“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制作、发放公示证书。
五、申报材料
1.《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022—2023年度)(附件2)(报名企业可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获取或从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下载。)
2.报名企业将报名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制作封面、目录并胶印装订成册(提供材料壹份)。
3.各地市场监管局将《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打印一份加盖公章,连同企业报名材料报送南平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宣传。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中,发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示范带头、行业引领作用,推动我市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严把工作质量。坚持“谁报名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环节要落实责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从严把握、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企业公示质量。推荐工作由下而上逐级进行,且根据《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附件3)和《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审核细则》(附件4)进行信用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企业予以推荐。
(三)严守工作纪律。公示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名义向企业收费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示工作程序,坚持自愿、公开原则,确保公示工作规范、廉洁、高效。
(四)确保工作效能。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标准,在规定时间向南平市市场监管局报送推荐表。
联系人:南平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吴辰斌,联系电话:8360890,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四号楼 508室,邮 编:354200。
附件 1.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
3.《2022—2023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
4.《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审核细则》(2022—2023年度)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