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政和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是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规〔2024〕3号)精神,以及《政和县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九条措施》(政委发〔2021〕9号)等有关政策中科技创新部分的内容,结合政和实际制定的。
二、目标任务
在政策执行期内,由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等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政策落实,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完成政策兑现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三、工作进展
2024年4月18日由县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发布。
四、范围期限
县内企业在本政策出台后取得的所有符合本政策范围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品牌,均可按本政策条款享受各项待遇。
五、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囊括四大部分十三个小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包括“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引进技术转移机构”三个方面。鼓励技术创新主体运用南平市绿色产业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利用线上线下积极对接高校、科研院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第二部分:主要包括“支持创新飞地建设、积极引导创建创新平台、争创国家创新型县重点包括”三个方面。提出探索区域协作新模式,明确支持创新主体创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第三部分:主要包括“提升企业创新决策能力、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技术升级与创新品牌认定、鼓励企业参加专利奖评选、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四个方面。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专家参与我市科技创新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立项评估等工作。精准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与奖励各类科技创新品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第四部分:主要包括“加强高级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奖励国家与省科学技术奖团队”两个方面。针对科技人才的培育与引进,树立明确的激励导向,强化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六、注意事项
企业在各部门之间不能重复享受本政策待遇。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科技股
联系电话:0599-605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