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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政和县乡镇实行“房票”安置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05-17 16:33 来源: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政和县旧城改造片区开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政和县乡镇实行“房票”安置奖励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渠道,延展房票政策适用范围,有效推动房票使用。

三、工作进展

政和县乡镇实行“房票”安置奖励办法》起草,严格履行学习借鉴、征求意见、法律顾问初审等程序,做到程序合规。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政府定稿签发形成最终成果。

四、对象和期限范围

政和县乡镇实行“房票”安置奖励办法适用范围政和县中心城区之外的4个镇、5个乡。各乡镇需列入征迁范围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两委会初步确定,上报县城乡更新品质提升指挥部确定并公布本实施细则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由县政府指定机构负责解释。本奖励办法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五、主要内容

《政和县乡镇实行“房票”安置奖励办法》共分为章,第一章适用范围及具体类型;第二章奖励办法;第三章“房票”申请和发放;第四章其他规定。

六、名词解释及注意事项

1.D级危房指经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房屋存在严重结构破损、构件损伤或使用功能缺陷,已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建筑物。

2.“房票”发放及分割“房票”发放实行“一户一票”,以农村村民户口本为准,原则上每户发放一张“房票”,发放对象为宅基地使用权人。若该农户中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的可申请分户分割发放,但发放对象均应与村委会签订自愿放弃申请使用宅基地协议。

3.已享受造福工程、旧宅基地复垦、危房改造、地灾补偿安置的不列入房票安置奖励范围。片区已完成整体征迁任务的不列入房票安置奖励范围。

4.本奖励办法自2024430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9-605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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