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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政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4-05-22 16:54 来源:政和县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高**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城区人行道治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依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采取“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式,于2021年2月向社会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通过竞标方式,于2021年2月5日与福建宏旺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小呗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政和县共享电单车运营协议书》,协议履行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2月6日起至2024年2月5日止。2022年11月25日,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马上整改落实,于12月12日与两家中标企业签署《解除协议合同书》,并开放共享单车经营市场,推行公开公平零准入经营,使许多共享单车企业涌入我县经营运营,共享单车批量增加,加之部分市民不文明停车行为,因此,造成我县共享单车占道无序停放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我县共享单车无序停放问题采取“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治理措施,加强共享单车违停整治,有效规范停车秩序。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共享单车停放情况的巡查力度,通过社区监管、用户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停放行为。对于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联合交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拖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宣传栏、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共享单车使用规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同时,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开展用户教育活动,引导用户规范停放。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联合交通执法部门共同推进共享单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不定期召集共享单车企业召开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共享单车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共享单车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政和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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