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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政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4-06-18 17:10 来源:政和县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刘**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政和县夜间经营发展规范管理市容市貌》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夜市摊、烧烤摊摊贩大多为务工返乡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及年轻的创业者,经营位置、面积、内容均不一致,而摆地摊的门槛较低、成本小,因此,摆地摊的人员不断增多,造成我县流动摊贩、夜市摊贩数量不断上升,同时,我县基础设施薄弱,市场数量不足,造成日常管理中,许多摊点无处疏导,摊点无法集中管理,这就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为有效改善夜间市容环境,自2023年起,我局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加强设置摊点规范管理。一是设置公示牌。公示渡头洋、朝阳街两处临时性便民摊点区域、出收摊时间、种类、经营范围等,二是统一经营管理。要求经营业主须自备垃圾容器,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维护便民服务点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保障经营场地卫生清洁。划定区域内的所有摊点一律不得使用音响等大功率播放工具叫卖,严禁噪音扰民,严禁破坏经营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和绿地。三是统一经营区域。严格按照指定的经营地点、范围、时间规范经营,并要求摊贩不得混淆经营,不得擅自移动经营点位、扩大经营面积。同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摊贩做好食品安全。四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宣传,引导商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者按划定的区域经营,控制经营时段,引导摊位有序摆放,规范用水、用电、用气,督促商贩排除安全隐患,维护经营秩序。五是提高巡察力度。安排夜间凌晨薄弱时段执法人员值班值守,紧紧围绕市民诉求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夜间凌晨时段执法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夜市、烧烤、夜宵等场所深夜违规经营、噪声扰民问题,为市民营造宁静舒适的夜间生活环境。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根据摊点设置特点调整夜班机动执法力量,将主要执法力量放到街面一线,贴近执法,热情服务,落实好定点驻守管理和机动巡查相结合,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做到市容环境管理和保障经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商贩摊主出现一些违规问题或者投诉问题,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规范监管工作程序,第一次予以指导帮助,第二次予以教育提醒,第三次给予行政处罚,对个别屡教不改、破坏经营秩序者绝不姑息,严管重罚,坚决取缔。2023年至今,共规范夜市经营摊点80余次,督促整改20余次,处罚案件10起。

(三)部门联动,标本兼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 “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规范引导”,依法开展夜市经营专项整治。县城管局多次会同环保、工商、交警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清理严管街路段流动摊贩和规范街路两侧、居民区、空闲场地等自发性或经营性露天烧烤行为等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烧烤经营秩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政和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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