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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和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征集
2024-07-30~2024-08-05 状态:征集结束

关于政和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征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情况和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我局拟制定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元/生·月

等级保育教育费标准(半托)
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40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460
县级示范性幼儿园400
普通幼儿园370
备注:1. 简托(非寄午)收费标准以上述同类型幼儿园收费标准为基础下浮20%;2. 小小班收费标准以上述同类型幼儿园收费标准为基础上浮20%。3. 每学期收费按4.5个月计算

为公开、科学、合理制定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5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8184775@qq.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政和县外洋路65号407室,邮编:353600。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99-605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