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和县第三中学高中校区学费和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征集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福建省定价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2〕503号)、《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结合政和县第三中学高中校区的具体情况,我局拟制定该校高中学费和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高中学费按照南政价〔2008〕99号文件规定继续执行,收费标准为650元/生·学期。
2、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40元/生·学年。
3、8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为公开、科学、合理制定高中学费和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5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8184775@qq.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政和县外洋路65号407室,邮编:353600。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99-605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