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助企贷+护航险”为手段,对竹木加工企业进行安全信用等级评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推动竹木加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助力企业安全和发展双促进、双提升。
三、主要特点
《政和县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估管理工作(试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系统性和规范性。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估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它涉及到生产流程的每个环节,包括原料处理、加工、存储、运输等,管理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规范和标准。
二是动态性和持续性。信用等级评估不是一次性的事件,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企业需要定期更新其安全生产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和外部安全标准,评估结果会根据企业的实际表现进行动态调整,这要求企业必须持续改进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以维持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等级。
三是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信用等级评估管理工作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结合了激励和约束机制,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可获得相关激励措施,而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则会面临更严格的监管限制,这种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提升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管理文化。
四、期限范围
《政和县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估管理工作(试行)》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竹木加工企业。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县政府指定机构负责解释。
五、主要内容
《政和县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估管理工作(试行)》共分为四章,第一章评定企业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估标准及等级划分;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评估程序;第四章结果运用。
六、注意事项
本实施细则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七、关键词解读
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企业申请、组织评估、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县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根据竹木企业财产保险统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竹木加工企业采取差别化措施,将评估结果作为国有银行授信、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将评估结果保险公司承保及保费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大对实施意见的宣贯,引导企业主动提升自身安全水平,积极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促成企业安全与企业抗风险能力双提升的良性循环。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0599-333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