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县总医院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落实。制定了《政和县医院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3个方面14项共39个问题进行了任务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
(二)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立行立改,求实求效。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序时推进,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思想动员、部署会议及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堵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及时有力推进整改工作。
(四)注重长效,固化成果。我院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制度和机制上的缺陷、短板,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理念不够到位的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守门人”意识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9日,总医院党委组织党政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考察时关于人民健康等重要论述精神,2024年1月23日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健康中国2030年规划纲要》。二是社保科在2023年4月25日二层会议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临床医师对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南平市医疗保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协议》的要求,重新梳理,认真执行医保政策。三是完善了《政和县紧密型医共体医保管理规定》奖惩制度,确实把医保工作做好。
(2)履行投诉研判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县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于2024年2月6日修订了《政和县总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对投诉内容研判分析,今后对涉及到医疗纠纷及个人处理的事项,由投诉管理办公室提交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后再根据会议的处理意见予以处理。二是2024年2月29日,主要领导对分管投诉管理工作分管副院长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投诉工作的管理,按照要求,对涉人涉纠纷件提交院务会研究。分管副院长表示今后会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投诉管理工作。
(3)落实医疗纠纷追责工作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组织总院医疗纠纷处置小组召开会议,针对本季度处理完成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点评、分析、研判,对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政和县总医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追究公平、及时。二是对一个护理团队处、一个治疗小组和六名个人进行处理。三是2024年2月29日,主管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谈醒谈话,要求分管领导要担起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理论基础知识的培训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分管领导表示,会强调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最大程度降低医疗风险。
2.关于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还有差距的问题。
(4)医院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总医院医务部调整充实了13个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健全完善了13个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二是13个委员会将按照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由医务部负责监督。13个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每个季度的次月上旬将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医务部汇报。各医疗质量委员会工作落实情况与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绩效直接挂钩。
(5)“四大中心”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四大中心创伤中心配备的高频电刀、专用心肺复苏仪等医疗设备;呼吸诊疗中心配备多导睡眠仪、肺功能仪、多功能手术床等设备均已采购到位。其中卒中中心于2023年12月被省卫健委授予防治卒中中心。
(6)国有资产处置不当。
整改情况:按照政和县总医院组建方案,政和县总医院于2018年挂牌成立并实质性运作。总医院辖下9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3个医院实行“人才物”统一管理。2020年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澄源和外屯两个乡镇无救护车,为加强转运工作,经县医院班子会研究(政医纪〔2021〕30号)政医纪〔2022〕30号,决定调拨两辆救护车给澄源和外屯卫生院统一调配使用。
3.关于推进医疗质量安全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7)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药剂科于2024年1月19日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强调调配处方做到“四查十对”,调配后的处方经审核后再发出。
(8)手术安全核查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总医院医务部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及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今后,若因该制度未严格落实到位造成医疗纠纷,按照《政和县总医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进行责任追究。
(9)病例质量和管理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各科室利用早会时间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保证病历的严肃性、时效性,注重病历的证据性。每周一、周四下午进行病历质量、危急值、软件材料、十八项核心制度等检查,将医疗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缺陷反馈到每个医师,督促及时整改或提出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缺陷医生所在科室扣医疗质量考评分,考评分作用于科室奖金。质控科每季度开展医疗质量分析会。
4.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10)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总医院党委成立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和县总医院重大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政和县总医院党委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政和县总医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二是2024年1月23日,总医院党委组织各支部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纳入对基层开展政治督查内容,重点围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对于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三是2024年2月29日,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分管领导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要求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一同计划开展,两手抓。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1)耗材管理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检验科于2024年1月建立《仓库保管员职责》《检验科耗材领用制度》,规范试剂耗材申请、审批、购买流程。设专人为仓库保管员,负责出入库管理登记,过期报废试剂造册登记。二是2024年2月29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分管领导要加强对耗材存管、使用科室的管理,耗材专管人员要按照规定做好耗材试剂领取、损耗登记。分管领导表示,会加强分管领域的工作,特别是耗材管理工作,努力杜绝耗材管理上的漏洞风险。
(12)归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药剂科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科务会,要求从2023年12月21日起,在患者首次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药剂科审核后再予以采购,并留存材料至少保存1年。
(13)工作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8日制定下发《政和县总医院收发文管理制度》(政总医〔2024〕3号),2024年1月24日,组织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学习该制度。另对原负责收文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二是设备科于2023年12月23日约谈设备科入库人员,要求入库时认真核对。加强设备科的出入库管理,入库和出库人员分开,做到双人核对。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4)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8日,院财务科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警务室工程装修费于2023年12月1日从专项资金中调出,在2023.12.5号凭证由自有资金列支。二是2024年2月29日,主要领导对财务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管理,严格专项资金使用。财务科负责人表示,会按照财务要求,加强对下级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15)费用报销不及时。
整改情况:第三轮巡察期间,驾驶员的差旅补贴不符合规定。医院按照巡察的要求,统一制定新的驾驶员差旅补贴标准于2022年1月经职代会通过。新标准执行后,驾驶员按新标准重新整理差旅补贴并交财务审核,财务科于2022年3月起,对驾驶员2019、2020年度“120”救护车出车差旅费36笔进行了审核并予以报销支付。
(16)财务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29日,财务科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政和县总医院财务部印发的《财务报销服务手册》。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款项支付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将不予以支付相关款项。2021年至2022年,维保费、春节慰问金、设备采购、床上用品采购款等费用共9笔相关科室已补齐报销材料。
3.关于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7)会计核算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1日,财务科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医院政府会计核算系统构建与实务详解》。二是预支救护车燃油费直接做支出,于2023年12月1日在(2023-12-4号)凭证做调账处理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三是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医疗事故责任险费用,于2023年12月1日,在2023-12-2号凭证调整从计提的医疗风险中冲抵。
(18)以收入直接冲抵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收取的职工辞职违约金,于2023年12月1日,在2023-12-6号凭证调账处理作收入。二是住建局转入的房屋安全鉴定费是要付给湖北一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应做其他应付款。于2023年12月1日,在2023-12-1号凭证作调账处理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19)专用基金未专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2日,财务科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二是“专用基金-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有误,于2023年2月1日,在2023-2-20号凭证已作冲销处理,退至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4.关于落实采购管理要求不严问题。
(20)设备采购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合法。设备采购严格执行省、市、县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从2023年9月份起,政和县总医院修订了《政和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政总医〔2023〕107号),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该文件精神执行。设备采购取消了以往由医院自行组织的选型论证环节,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选型论证)按照文件精神采用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的方式进行。做法是:科室向设备科提出设备采购申请,设备科将科室申请提交到设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是否同意采购,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同意采购后,并在会上通过摇球的方式确定设备需求论证的代理机构。第三方代理机构接受我院的委托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设备采购意向公告,向社会征集方案,征询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意向公告中的相关要求向代理机构提交方案,代理机构收到各供应商的方案后,选取省级5位政府采购专家结合需求科室的意见、设备的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进行论证和评选,选出该设备最优的参数方案,论证的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永久保存。设备招标的控制价,总医院参照第三方代理机构征集的最优方案中建议的最高控制价,结合省内其它医院采购同种设备的最低中标价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的金额为招标的最高控制价。
(21)试剂采购未公开招标。
整改情况:针对检验试剂的采购,部分检验试剂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下单采购(省集中采购),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目录中没有的试剂,一直以来都是参照福建省内各大医院(如协和医院、省立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等医院)试剂线下采购的做法,普遍是依据医院耗材管理办法进行议价入院。因检验试剂品类多、型号多,无法依据试剂单品单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024年5月,政和县总医院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SPD(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数字平台)项目,中标公司为国药(南平)器械有限公司,该项目转变了医用耗材原有的分散、多渠道供应模式,实行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统一采购配送。中标方国药(南平)器械有限公司通过精细化、信息化、全过程优化耗材供应链和院内外物流配送服务,并设立院外耗材中心仓库,按照医院医用耗材统一目录提前备货,医院实现医用耗材“零库存”,降低了耗材仓储、管理、损耗等运营成本,并配合我院开展线下医用耗材采购的降价工作。通过比对,自SPD项目投入使用后,检验试剂采购单价平均下降了14.7%。
(22)药品采购确标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药剂科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科务会,学习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重新制定了《政和县总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采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二是根据药品交易结算平台中药品采购监管分析,监控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使用情况。2023年完成了第七批国家集采及第三批省带量采购等中选品种首年合同约定量。
(23)违规预留质保金。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4日,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文件精神,今后,设备完成验收入库后,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及时支付款项。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4)处置程序不当。
整改情况:设备科于2024年1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今后,报废资产严格按照《政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25)长期未核销。
整改情况:县医院旧供应室和14号宿舍楼属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当时未办理相关核销手续,现无法办理。需继续与财政部门进一步沟通。
(26)处置固定资产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设备科、总务科、财务科于2024年1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款项已按规定上缴财政。
6.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27)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
整改情况:2024年1月23日,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已按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帐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8)工会会员费未足额收缴。
整改情况:工会、财务科规范工会经费收缴及使用管理,2024年1月起,已按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足额缴纳会费。
(29)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3日,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切实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二是财务科于2023年12月1日,在2023-12-7号凭证已将2020年和2021年本院退役军人慰问费、2021年重阳节退休人员活动交通费支出调整由行政经费支出。三是2024年2月29日,主管领导对工会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工会经费要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工会负责人和财务科负责人表示,今后会严格落实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30)落实处理决定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县医院班子会议定的结果下发《政和县医院关于6位同志的处理决定》(政医〔2022〕48号)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达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2024年2月29日,主管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组织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分管领导表示,会加强药剂科工作人员的教育,强调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落实规章制度。
(3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相关职能科室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签订合同前需经总医院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涉及医疗纠纷款项上院班子会议定后再行支付。二是2024年2月29日,主要领导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对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要事先和主要领导进行充分沟通,提交党政班子会进行研究议定。相关分管领导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会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党政班子研究讨论结果落实工作。
2.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32)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指导检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7日,总医院党委制定下发《政和县总医院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政总医委〔2023〕81号),党委对支部指导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会议督导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是总医院党委于1月29日、2月26日抽查临床党支部、医技党支部“三会一课”材料,3月4日抽查医技、临床、行政后勤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各支部材料齐全。三是2023年12月28日,党委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医技、行政后勤、临床党支部分别2023年1月17日、1月11日、1月12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批评意见进行认领表态。
(33)党建带群建工作开展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加强对工会及其职工代表大会引领示范,对工会及其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指导,如:工会2023年的工会经费预算,困难和退休人员的慰问等,在党政班子的议定下进行。二是在总医院党委的带领下,2023年4月2日,共青团到政和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参与缅怀先烈的活动;2023年5月27日到东平镇山溪村开展机关联乡村义诊活动,为基层群众百姓送医送药;2023年9月21日在市民广场参与服务百姓健康义诊活动。2024年1月15日,在党委的指导下,对全院在职青年进行摸底,共31名符合条件青年团员登记造册,纳入管理。另根据共青团政和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基层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政和县医院团支部3月15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34)监督职责履行有漏项。
整改情况:根据县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有关事项的意见》精神,按“一套班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原则对县医院、两块牌子为政和县总医院、中医院。原县医院与总医院班子为一套班子,县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已提交总医院院务会、党委会研究讨论,总医院院务会、党委会有负责纪检工作同志全程参与院务会,对决议过程进行监督。
(35)日常监督存在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医院机构改革整合至总医院,县总医院党委已于2023年9月撤销批复了县医院党总支撤销的申请。原县医院党总支的工作由总医院党委负责落实。二是总医院党委专设分管纪检工作的分管领导及部门(服务监管科),由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36)日常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8日,总医院党委组织党政班子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023年12月28日,组织党政班子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了解谈心谈话制度。三是2024年2月5日,总医院党委召开视频会议,党委书记在会上开展2024年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37)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总医院于2023年2月8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县有关部门政策精神,解读宣传绩效工资政策。县医院结合财务实际状况,从2023年起将基础绩效50%落实到月工资进行发放。2024年,按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统一绩效要求,政和县总医院制定了《政和县总医院绩效薪酬分配方案(试运行)》,从2月份起试运行。二是关于疫情防控一次性补助,经院班子会研究通过,在全员参与防疫的情况下,按人员岗位分三档进行发放。
4.关于落实选人用人制度有短板的问题。
(38)对选任人员资格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28日,总医院党委组织党政班子学习《政和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意见(试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总医院党委发文,免去4名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编外人员科室副科长、副主任职务。
(39)任前谈话不规范。
整改情况:总医院党委制定了《关于政和县总医院新任干部任前谈话制度》(政总医委〔2023〕84号),开展对任前谈话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加强监督确保任前谈话得到有效执行。因工作需要,一位同志调整到设备科负责耗材采购工作,党委书记于2023年12月26日对其进行了任前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长期未核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县医院旧供应室和14号宿舍楼属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当时未办理相关核销手续,现无法办理。目前正与财政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卫生工作相关规定,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院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起主要领导责任。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的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的情况,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严格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成果转化着力推动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与推进“三争”“五增”工作相结合,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321852;通信地址:政和县水南西路2号;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zhxyy3321852@126.com。
中共政和县总医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