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政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政和县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委人才〔2022〕2号)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申报,人才窗口初审、我局复审,拟认定叶积有同志为政和县高层次人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县委人才办(3332628)、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6053132) 接待股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