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12家全县性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完成换届备案并更换法人登记证书的手续,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
附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
政和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12家
1.政和县水利水电学会
2.政和县大观茶论研究会
3.政和县奇石协会
4.政和县电子商务协会
5.政和县家庭服务业协会
6.政和县女子书法协会
7.政和县农副产品协会
8.政和县富美村和谐发展促进会
9.政和县星溪乡东峰村乡风文明促进会
10.政和县星溪乡东山村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会
11.政和县杨源乡茶林村富竹源公益事业建设促进会
12.政和县铁山镇高林村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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