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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铁山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2 08:38 来源: 访问量:

政和县铁山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规定,结合铁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全文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eng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若有疑问或意见,可通过“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政和县铁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铁山镇中心街40号

电话:0599—3276916

传真:0599—6053016

邮编:353603

电子邮箱:zhtsz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为抓手,秉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点,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平台管理、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现将我镇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主要以政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信息公开载体,按照“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截止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准确处理政务信息,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坚决不予公开,对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在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坚决不予公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充实调整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持续高效推进公开工作。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将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同时做到严格把关审查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为民服务”理念,我镇坚持以“贴近群众”为原则,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以政务网站为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把群众关注强烈的问题当成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二是积极建设了标准化、规范化的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了政务公开宣传区、办事服务咨询区等,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政务公开体验环境。三是镇、村(社区)设立政务公开栏,做到“五上墙”: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上墙,同时建立政务公开台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比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通过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以及公开相关负责人联系渠道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与意见,督促有关负责人限时整改到位。三是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等,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规范运作。2024年度我镇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被上级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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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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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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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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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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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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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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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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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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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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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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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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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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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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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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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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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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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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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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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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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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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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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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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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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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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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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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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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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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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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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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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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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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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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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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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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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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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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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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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个别部门、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

(二)上年度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新增微信公众号板块,增加“互动交流”功能,群众可在链接中填写问题及需求。二是深入群众,到各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并告知微信公众号留言及提问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线上互动。

(三)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召开专题培训会详细解读《条例》等文件,以实际案例为例解释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同时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单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所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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