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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星溪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5-01-22 09:36 来源: 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规定,结合政和县星溪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全文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eng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若有疑问或意见,可通过“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解放街45号

电话:0599-3321051  

传真:0599-3321023

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fjzhx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单位主要以政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信息公开载体,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截止至12月31日,我单位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4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基层治理、耕地保护、综合类等信息,并按要求每月及时上交县档案馆和图书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三审三制”等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乡依托“两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生成的可公开文件,每月月初连同工作台账一并送交1份至图书馆、档案馆予以集中公示,电子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方便群众查阅。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群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在单位显眼的地方设置了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同时,依托宣传栏、LED大屏,并利用“魅力星溪”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特点,共计推送信息650余条。做好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构设置和机制。坚持实行政务公开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实施,党政办牵头相关办公室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促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形成良好的机制;二是加强对我乡各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序时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上年度问题改进情况。2023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已全部整改。

(三)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信息更新频次,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单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所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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