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编制政和县东平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全文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eng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可通过“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邮编:353602
电话:0599-6052319
传真:0599-6052318
电子邮箱:dpzdzb6@vip.163.com
一、总体情况
在2024年,我镇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任务指令,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持续优化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我们坚持将公开视为工作常态,致力于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的效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并狠抓具体落实,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有效提升了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在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方面的权益。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镇主要以政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信息公开载体,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有序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条,4条均为其他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
在2024年,我镇秉持公开为常规做法、非公开属特殊情况的原则,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实施。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我们坚决不进行公开;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在未获得相关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也同样坚决不予公开。在整个年度内,我镇未发生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东平镇人民政府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导向,切实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首要措施是加强组织领导,清晰界定工作职责,依据工作需求及人员调整情况,动态优化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构成,并专门指派党政办公室的一名成员负责日常的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其次,我们坚守“以公开为原则,非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通过规范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并规范了公开的操作程序,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高效、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互联网公开。通过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同时每月一次向县图书馆、县档案局报送公开。(2)现场公开。通过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站所办政务公开专栏及LED显示屏定期为公众提供相关公告、劳动就业等方面各类信息。(3)新媒体公开。通过“醉美东平”微信公众号等便民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镇政府在大坪区域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更新与调整,以此增强办事流程的透明度,提升服务质量,并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从而进一步加深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二是政府设立了专项举报电话(0599-6052319)及监督信箱,以开放的态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对于收集到的各类意见与建议,政府将进行细致梳理,并设定整改期限,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此举旨在自觉接受群众及社会的广泛监督,防范问题发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首先,部分工作人员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升,他们在甄别信息是否适宜公开方面的能力仍需加强。其次,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够全面,重点信息的凸显不足,同时,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也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二)改进情况:一是增强信息报送意识。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镇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所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