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6号)、《南平市商务局等7部门转发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商务〔2024〕12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10月1日—2025年1月20日期间提交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确定需兑现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共计5笔,共需兑现补贴26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反映至政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商贸流通股,联系电话:0599-3336017。
附件:政和县2024年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清单(点此下载)
政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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