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2家全县性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完成完成财务不健全、未建立会计核算等“双随机”检查的需整改的问题,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
附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
政和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2家
1.政和县杨源乡坂头村乡村振兴理事会
2.政和县岭腰乡西坑村公益事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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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下列2家全县性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完成完成财务不健全、未建立会计核算等“双随机”检查的需整改的问题,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
附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
政和县民政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2家
1.政和县杨源乡坂头村乡村振兴理事会
2.政和县岭腰乡西坑村公益事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