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对象
政和县2025年度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下同)分配对象包括:经2025年部门联审保障资格认定后具有资格并纳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轮候人员。
二、分配房源
拟配租的保障房源数量为4套,其中:两房型住宅1套(东峰水泥厂公租房),两房型住宅1套,一房型住宅2套(西苑新村公租房)。
本批次保障房源集中分配。分配完成后,保障对象家庭应及时签订合同,符合廉租保障的对象家庭按廉租租金标准缴交租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对象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如已选房的保障家庭放弃承租的,即视同自愿放弃住房保障资格,此后三周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三、选房方式
本批次选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房源分配。共有两类保障家庭参与选房:符合廉租保障多人家庭、符合廉租保障单人家庭。保障对象为多人家庭的原则上分配两房型住宅,保障对象为单人家庭的原则上分配一房型住宅。
四、配租价格
按照相关文件确定的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五、其他有关规定
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合同签订、物业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等按照《南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规定》(南政办〔2020〕27号)及《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和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人办〔2021〕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选房方案由政和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度第二、三批公租房房源清单
附件2:2025年度第二、三批公租房申请人员名单

政和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