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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禁止违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6-06-04 16:57 来源: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一、背景依据

为坚决遏制违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行为,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林长办公室文件精神,现重新修订《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二、主要内容

明确禁猎(捕)区,县域范围内全域均为禁猎(捕)区

明确禁猎(捕)期,禁猎期5起止时间为2026513日至2031512日。

明确禁猎工具和方法新增严禁使用无人机坠物狩猎无人机坠物狩猎是指将运用无人机挂载热成像镜头等设备搜索、跟踪、锁定野猪等野生动物,并从空中投放钢钎等锐器或者其它物体实施猎捕的行为。

明确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其他特殊情形。对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明确了应按法定程序申请批准。

明确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和责任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政和县林业局:0599-3326617

政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05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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