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坚决遏制违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行为,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省林长办公室文件精神,现重新修订《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禁猎(捕)区,县域范围内全域均为禁猎(捕)区。
(二)明确禁猎(捕)期,禁猎期为5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至2031年5月12日。
(三)明确禁猎工具和方法,新增严禁使用无人机坠物狩猎。无人机坠物狩猎是指将运用无人机挂载热成像镜头等设备搜索、跟踪、锁定野猪等野生动物,并从空中投放钢钎等锐器或者其它物体实施猎捕的行为。
(四)明确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其他特殊情形。对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明确了应按法定程序申请批准。
(五)明确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和责任。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政和县林业局:0599-3326617
政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059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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