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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解读
访谈时间:2026-06-18 00:00 访谈嘉宾: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玉华 访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规治党、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权威性,我县立足实际,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强化“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提升文件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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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26-06-18 17:3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互动。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就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在线解读和交流。李玉华局长,欢迎您!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17:35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通过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一起交流。
    主持人 2026-06-18 17:38
    李局长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为什么要建立这项制度?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 17:41
    好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指党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备,由审查机关对其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的一项制度安排。这项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加强针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活动的监督控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的关键制度安排。
    建立这项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 备案审查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各级党组织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障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内在的统一性-。二是降低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的风险。 通过上级党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对下级单位党组织进行监督和纠偏-。三是推动依规治党向纵深发展。 备案审查作为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促进党规国法相互贯通的有力制度机制,在依规治党全面推进的背景下更显重要。
    主持人 2026-06-18 17:47
    那么,备案审查工作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哪些文件需要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 17:49
    备案审查工作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是“有件必备” ,凡属备案审查范围的都应当及时报备,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二是“有备必审” ,对报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严格审查,不得备而不审;三是“有错必纠”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规定作出处理,不得打折扣、搞变通。
    关于备案审查的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4类党组织制定的法规文件应当报送党委进行备案审查-:一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工作机关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党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四是党委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央企业等设立的党组(党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同时也要说明,印发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内容的文件,关于人事调整、表彰奖励、处分处理以及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事项的文件,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文件,以及其他按照规定不需要备案审查的文件,不列入备案审查范围。
    主持人 2026-06-18 17:56
    备案审查主要审查哪些内容?审查的标准是什么?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 17:58
    审查机关对符合审查要求的报备文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政治性审查。 包括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相一致,是否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符合,是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
    二是合法合规性审查。 包括是否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否同党章、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同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是否符合制定权限和程序,是否落实精简文件、改进文风要求等-。
    三是合理性审查。 包括是否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是否可能在社会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是否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等。
    这三个方面的审查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共同构成备案审查的完整标准体系。
    主持人 2026-06-18 18:05
    备案审查工作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制定机关如何报备?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 18:07
    备案审查工作有一套完整的流程规范。首先,关于报备时限,应当报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备。未按照规定时限报备的,审查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补报,必要时可以通报。其次,关于报备材料,报备应当提交1份备案报告、正式文本和备案说明,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文本。备案说明应当写明制定背景、政策创新及其依据、重要数据指标来源、征求意见、审议签批等情况。再次,关于年度报送,报备机关应当在每年2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文件目录报送审查机关备查。最后,关于审查处理,审查机关对报备文件予以登记后,从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无问题的文件直接反馈;对存在问题的文件,分别采用当面告知、书面提醒等处理方式,坚持有错必纠,纠错恰当;对疑难复杂问题可召开专家论证会研究。
    主持人 2026-06-18 18:15
    李局长,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司法局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和职责?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 18:18
    司法行政部门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办公厅(室)负责牵头办理本级党委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本地区备案审查工作。司法局作为政府法治工作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具体到我们政和县司法局,主要承担以下几项职责:一是承担全县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二是承担县政府或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四是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此外,各级党委应当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等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我们司法局也注重加强与党委、人大备案机构的协同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主持人 2026-06-18 18:25
    近年来,政和县在备案审查工作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 18:27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2023年12月,县司法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牵头组织各起草部门对现行有效的82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24年12月,又对现行有效的119件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7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30件予以废止,对12件予以失效-。
    二是严格把好文件审查关。 对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围绕制定机关是否具有法定权限、制定过程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三是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 实行“登记—审查—公布”闭环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网友 2026-06-18 18:29
    李局长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发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会如何处理?整改有什么要求?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18:30
    这位网友问得很好。对审查中发现问题的文件,我们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针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大小,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形式和轻微违法等问题,给予备案审查告知提示;对严重违法或经备案告知提示仍不依法纠正的,出具备案审查意见-。起草单位需要对照审查意见进行纠正修改并及时反馈结果。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整改跟踪机制,明确整改跟踪、逾期处置流程,对不报、漏报、有错不纠等行为依规启动问责,纳入年度考核。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确保每一份规范性文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从源头上防范文件违法违规问题。
    主持人 2026-06-18 18:35
    通过今天的访谈,相信网友们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感谢李玉华局长接受我们的访谈,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政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华 2026-06-18 18:40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备案审查工作是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统一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将继续扎实做好备案审查各项工作,也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