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7号令)等相关规定,拟调整政府定价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政和县政府定价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为公开、科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25日-7月1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8184775@qq.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政和县外洋路65号407室,邮编:353600。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99-6051653
附件
政和县政府定价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名称 | 收费标准 | 24小时最高收费 |
原凤嘴物资局停车场 环城西路停车场 塔山绿荫停车场 | 1小时内(含本数)免费停放;1小时以上至3小时以内(含本数)3元/辆次;此后停放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 | 10元 |
体育中心停车场 | 3小时内(含本数)免费停放;3小时以上至4小时以内(含本数)3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 | 15元 |
(二)公立医院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名称 | 停车时间 | 收费标准 |
政和县医院停车场 政和县中医院停车场 政和县妇幼保健院停车场 | 1小时内(含本数) | 免费停放 |
1小时以上至3小时以内(含本数) | 3元/辆次 | |
超过3小时后 | 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 | |
24小时内(含本数) | 最高收费15元/辆次 | |
连续停放24小时以上 | 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每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 |
备注:
1.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2.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上浮25%和75%收取;
3.同一辆车在同一停车场每天只能享有两次免费,第三次进场即开始计费;
4.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仅享受一次免费时段;
5.包月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单位与车主双方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