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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
2024-12-09 09:14 来源:东平镇

一、政府主要职能

(一)统领全镇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东平镇党的代 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镇经济建设、政 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体措 施,发布本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加 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 设、制度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 好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统一战线、 民族宗教、综治平安、人民武装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非隶属党组织共同推进区域性党建工作,推动党的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深度融合。

(三)统筹区域发展。编制本镇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做好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四)组织公共服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加强综合服务 设施和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抓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优抚救助、卫生健康、群众文体等方面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

(五)实施综合管理。采取综合措施,统筹本辖区规划管理、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人口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整合镇域各执法力量和网格员队伍,统一组织和指挥辖区综合执法、综合巡查工作;加强本级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场、社区)财务内审监督工作。

(六)维护区域稳定。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统筹推进辖区平安建设工作,强化群防群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排查并敦促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应急预案,处置并报告重大灾情、险情、疫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指导基层自治。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推进镇村政务、财务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八)加强队伍建设。负责镇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 干部以及村(场、社区)两委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评和选拔推荐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基层干部干事 创业;协助管理县直派驻机构,参与其干部推荐和考核工作。

(九)其他。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承接依法 按程序赋予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职权,完成县委、县政 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东平镇设置 6 个党政内设机构,机构规格为股级,即: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编制、老干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四)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农业发展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村级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六)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等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东平镇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相当为副科级。

(一)政和县东平镇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同时,整合相关力量,对社会治安、市政管理、“两违”行为、交通秩序、资源保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移风易俗等领城开展综合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报相关部门处置;配合专业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与派驻机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二)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党群服务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事务性、服务性等工作。承办本镇及县直派驻本镇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便捷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

(三)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加强乡村经济发展、服务“三农”、服务乡村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的工作;负责拟订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承担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事项,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1.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3.联系方式:0599-6052319、0599-3265165 传真:0599-6052318

4.负责人姓名:赖洪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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