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负责住建、便民服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管、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国企等工作。
分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国动办(含军民融合办)、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