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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机构职能信息
2024-09-25 11:26 来源:政和县工信商务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工业有关信息化和商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商品市场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商品市场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商贸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和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三)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定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闽台、闽港、闽澳和“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负责全县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传统工艺美术、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推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发展。

(十)负责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民爆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县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县际、县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推进产业协同发展;承担县政府有关对口支持工作。

(十三)协调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政策扶持体制和监督管理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拓展电子商务应用。

(十四)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经济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内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选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十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深化我县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负责全县开发区的设立、扩区申报的指导、转报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2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协调服务作用。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全县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煤、电、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负责电力应急管理。县发改科技局负责研究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2.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县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盐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平衡协调全县食盐产能和产销总量,负责监督县级政府食盐储备库运营管理和储备盐应急动用。县发改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相关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盐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较大食盐违法案件,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

3.关于信息化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县工信商务局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县发改科技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4.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政和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应急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改科技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应急局、政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应当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发改科技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应急局、政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文体旅局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电影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电视以及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监管。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

6.关于工矿(含煤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负责工矿(含煤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工信商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县应急局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含煤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含煤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7.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县住建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县交运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县应急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8.关于药品流通、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和“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酒类流通备案和溯源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县工信商务局发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前,应当征得县市场监管局同意;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制订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菜篮子”主要商品产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承担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县发改科技局负责有关价格的运行监测、分析、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菜篮子”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服务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工作。

二、内设机构 

政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经济运行股、产业协调与电力股、工业企业管理股、商贸流通与市场运行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股、投资促进股、电子商务与信息化股、审核审批股9个股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效能、综治、安全保卫和信访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等重要性文件起草工作。组织相关股室落实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全局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牵头落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财产、财务等行政后勤工作。按规定负责编制机关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检查。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精准扶贫、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开展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慰问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按照县经济战略部署,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及合理经济布局;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做好生产统计各项经济指标的分析整理,定期编制经济运行动态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数据信息,研究制定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生产原材料的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企业、重要工业生产要素的调度与协调工作,负责行业运行协调和经济总量平衡。研究制订依法管理经济、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的措施,为强化以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提供决策信息;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普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做好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政策的传达和宣传工作。

(三)产业协调与电力股。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定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工业领域行业投资规划,提出主要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提供引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投资方向的产业、技术导向目录;贯彻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重大技改投资项目的重大决策过程;指导和监督全县技术改造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组织和推动全县企业技术创新,编制汇总工业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产学研”联合开发,搞好项目的储备管理和开发;指导企业设备管理和更新;指导、协调民企对接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近期能源综合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拟定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与监督;提出近期电力运行综合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核定上网电量和协调处理电网与电站的关系;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及电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参与电力价格的制定、整顿、调整和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电网改造工作。

(四)工业企业管理股。对全县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服务各类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组织贯彻实施以经济法规为主的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有关行业、企业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典当、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政银企合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管理;配合做好行业经济指标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承担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工艺美术、食品、民爆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审查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展销工作,促进产销衔接;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程与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与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民爆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指导职责。组织所属集体企业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制定集体企业规章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编制和协调、组织、实施并检查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依照宪法、规定,推进企业的民主管理、协调干部任免和工人调配及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指导所属集体企业(事业)的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

(五)商贸流通与市场运行股。拟定并组织实施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商业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全县商业经济工作,指导全县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及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规定,协调解决全县商贸行业市场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组织实施财政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组织内贸流通企业参加境内贸展会;指导汽车、建材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评估鉴定、成品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企业申请核准、设立、变更等事项。负责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县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盐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平衡协调全县食盐产能和产销总量,负责监督县级政府食盐储备库运营管理和储备盐应急动用;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蛋、菜、成品油等)市场调控;负责制定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成品油零售企业规划网点的现场核查和规划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药品流通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承担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和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职能,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承担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股。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外贸发展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和国际品牌体系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管理,承担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外商投资有关工作;负责外资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牵头并协调全市在谈重大外资项目的跟踪推进和已设立外资企业的跟踪服务;管理外资项目招商管理体系,负责我县利用外资的动态跟踪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

(七)投资促进股。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招商引资方案,组织承办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全县招商引资统计工作;做好9·8”投洽会、“茶博会”“竹博会”等重大活动的组织、策划和筹备工作;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组织实施我县的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协助政和县省级开发区的扩区、区位调整升级以及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八)电子商务与信息化股。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制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贯彻国家有关信息化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协调解决信息化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组织信息化方面的培训与交流。

(九)审核审批股。承担部门内部相对集中审核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核和即办件的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和组织办理;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指南、政策信息的公开、公示、咨询和宣传;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收费工作;研究和反馈审核审批工作的重要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及职能股室的联系和沟通,对审核审批材料及时进行归档;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政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有:政和县企业服务中心、政和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政和县招商服务中心共3个。

(一)政和县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对全县企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全县中小企业数据库和产品库;帮助企业代办各种证照手续。

(二)政和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商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而服务。研究制定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政策,编制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和统计工作;协调建立电商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政和县招商服务中心。承担牵头组织全县性境内外各类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县投资环境和重大招商项目的具体组织、跟踪服务和协助推进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宣传指引、招商项目库和目标企业资料库,梳理汇总产业投资、项目申报、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为境内外来政投资者提供咨询、接待、洽谈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招商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客商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等工作。

四、其他信息

信息公开负责人:魏贵忠(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0599-3321839

办公地址:政和县中元路9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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