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优化交通运输布局,推动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推动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办公地址位于政和县西大街7号,联系方式:0599-3331598,
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内容,县交运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全县营运机动车维修、性能检测、船舶检验、驾驶员培训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涉外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运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党组办公室)
检查、指导和监督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起草全县交通工作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文稿和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组织和指导全县交通系统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材料。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局机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值班、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与推广工作以及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督促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上一级及局领导有关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管理局的印鉴;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局的党务、群团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系统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局机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负责交通行业社会团体管理,配合从事全县交通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对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指导全县交通行业法制工作,检查监督交通系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和开展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参与交通行业立法调研,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在交通系统征求意见的工作。负责交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把关备案管理工作。
(二)运输安全监督股
贯彻、执行有关公路路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执法检查和考核工作;协助全县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有关证件、标志、符号的审核报批。
负责全县内河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监督局属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负责处理内河渡口运输和交通事故。指导、监督全县内河运输船舶、渡船检验、换证工作,内河船员、渡工的培训、考试、发证(换证)工作;负责综合统计、上报交通系统公路运输企业交通事故的月度、年度报表。
(三)规划建设股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基础建设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制定全县交通基本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前期工作,对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负责交通重点工程评估工作。
负责监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主要定额的实施情况,组织建设项目的测设、验收、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的行业审查以及竣工验收,负责审核交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有关事宜,维护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平等竞争。
负责交通行业监理单位资质审查,以及交通建设交通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登记的审批、报批、管理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县乡公路的计划制定;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及工程造价;贯彻执行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管理和监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航道渡口码头及内河航线使用的审批工作。
(四)公路养护股
负责全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本辖区列养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对列养农村公路下达公路养护计划、落实养护措施、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公路养护评比、下拨养路费以及及时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对养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添置、改善机具、设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处理上级布置的有关交通方面的咨询、提案、报表等;加强公路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防抢修工作,制定抗灾抢修预案,储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发生水毁、塌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调运设备、物资进行修复,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财审股
贯彻执行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交通行业财务会计管理;组织编制局属有关单位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考核、检查、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审企业、事业会计决算;指导局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指导交通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
(六)交通战备工作股
负责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的规划;制订和实施全县国防物资调运计划;组织全县交通战备项目上报和实施管理;负责全县运力潜力的统计调查和动员征用工作,做好军地协调及国防法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具体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三、其它事项
(一)县交运局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做好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前期工作和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交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按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另行规定执行。
四、办公地址等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西大街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冬令时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599-3331598
负 责 人:杨钟清(党组书记、局长)
政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