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政和县教育局 | ||
办公室联系电话 | 0599-3321613 | ||
主要负责人 | 吴继良 |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0599-6052566 | ||
办公地址 | 政和县胜利街1号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县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 ||
(二)根据《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等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 |||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 |||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 | |||
(五)负责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执行县级教育经费财政预决算;按规定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统计并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和指导全县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 |||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股级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推荐和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副股级干部及学校二层班子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按权限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新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履行对各级各类学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审批。 | |||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安全稳定等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 |||
(八)负责制定全县相关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报名、考试、考务等管理工作,并组织指导有关招生规定、办法的实施,负责中等职校会考、毕业生验证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 |||
(九)统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管理、监督、评估工作。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程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 |||
(十)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 |||
(十一)承接国务院和省市下放的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 | 主要职责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党政办 |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新闻宣传、文秘、信息、督查督办、对口支援、保密及机关后勤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和档案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负责重大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编写教育年鉴;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督促和落实。履行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的职能,指导监督检查社会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组织教师及重点行业专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党务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组织发展及精神文明、统战群团等工作。 | 吕岩森: | |
人事股 |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及行政干部人事管理、调配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拟定教师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惩及特级教师等评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有关专家的评选工作;负责办理全县教职工退休、退职及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负责落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局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负责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养、培训计划;负责全县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和推荐工作;指导进修学校的办学与教育、教学及学籍管理工作。 | 0599-3321588 | |
中教股 | 负责全县中等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推动中等教育工作,实施中等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初中标准化学校和高中达标校的申报和跟踪工作;指导中学电化教育:负责全县中等教育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初中招生、协调做好高中招生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学电子学籍管理、办理转学、休学、毕业审核等相关手续;指导职业证书考试和中职学生技能鉴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工作和终身教育工作。 | 郑增安: | |
初教股 | 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及特殊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初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推动初等教育工作,实施初等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小学标准化学校和标准园、优质园的申报工作;指导小学电化教育;负责小学、幼儿园招生和学籍管理;负责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扫盲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与申报工作。 | 何先增: | |
德育安全股 | 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实施《德育规程》,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和德育表彰工作,指导德育基地的创建、管理和使用;管理、指导学校思政队伍、德育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美术评展等活动,协调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体育达标;参与制定体育升学考试政策和规定。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织有关调研活动,指导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和中小学生安全工作;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生违法犯罪的预防矫正工作;参与在校生的安全防范及普法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 (德育股) | |
(安全股) | |||
发展规划股 |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目标和具体措施,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调研、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学校基建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立项、投资计划安排和现场管理、检查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工程决算审核;负责各类学校建筑安全工作;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监测、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组织多渠道筹资工作、增加教育投入;负责对城乡教育附加费征管工作和本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负责教育发展基金的管理。 | 周荣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