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国外、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信访件和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建议。
(二)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地方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集体进京、赴省、到市区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信访工作。
(四) 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五)了解全县信访工作队伍、网络建设情况,加强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县专(兼)职信访干部的培训。
(六)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县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信接访股。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来信来邮,接待来访。负责受理、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南平市信访局转交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邮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二)综合督查股。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实施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办信、网上信访、来访接待工作。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来信、网上信访、群众来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承担由县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县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基本信息
(一)负责人:叶国荣
(二)办公地址:政和县解放街2号
(三)联系电话:0599-6052608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